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龙晟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号8栋光谷建设大厦A栋19-26层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赵晓鹤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街道东明路1号22幢 | ||
行政监督部门 | ******办公室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服务中心1号楼3楼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管理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服务中心1号楼3楼 |
备注 | ******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文)标准费率的 78% ******有限公司,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77.6% ******有限公司,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 7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