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港集装箱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 04日至 2025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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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新港集装箱码头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路1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新港集装箱码头项目选址在广州市黄埔区新港路1号进行扩建,本项目将9#泊位由仅涉及普通货物装卸作业变更为涉及普通货物与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可作业危险货物种类与其他泊位一致;同时设603堆场作为8/9类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堆场(仅堆存满足混堆堆存条件的低危险性固体货物)、605堆场旁设危险货物集装箱海关查验区。。改建后全港区设4个泊位(其中6#、7#、8#均为集装箱专用泊位,6#为20000吨级,7#、8#泊位均为35000吨级,9#泊位为5000吨级驳船泊位,均涉及普通货物与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码头后方设600-609、700-710、800-817、901-904堆场及查验场,其中危险货物堆场包括:601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面积为2580m2,最大堆存量296TEU,危险货物为3类、5.1类、6.1类、8类、9类)、603为8/9类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堆场(面积为3860m2,最大堆存量414TEU,危险货物为8类、9类)、605危险货物集装箱海关查验区(面积为619.4m2)。全港区年货物吞吐量为140万TEU、6万吨杂货(其中危险货物吞吐量约1.5万TEU)。主要货种为件杂货(粮食、饲料、金属锭、松香等)、一般集装箱(食品、电子设备、木材、机械配件、饮料、装饰材料、纺织产品等)和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2.2类、3类、4类、5类、6.1类、8类、9类),本项目不涉及危险货物集装箱拆箱、洗箱作业,不涉及新增用海用地,不包含维护性疏浚。项目年工作365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新港集装箱码头项目选址在广州市黄埔区新港路1号进行扩建,本项目将9#泊位由仅涉及普通货物装卸作业变更为涉及普通货物与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可作业危险货物种类与其他泊位一致;同时设603堆场作为8/9类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堆场(仅堆存满足混堆堆存条件的低危险性固体货物)、605堆场旁设危险货物集装箱海关查验区。。改建后全港区设4个泊位(其中6#、7#、8#均为集装箱专用泊位,6#为20000吨级,7#、8#泊位均为35000吨级,9#泊位为5000吨级驳船泊位,均涉及普通货物与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码头后方设600-609、700-710、800-817、901-904堆场及查验场,其中危险货物堆场包括:601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面积为2580m2,最大堆存量296TEU,危险货物为3类、5.1类、6.1类、8类、9类)、603为8/9类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堆场(面积为3860m2,最大堆存量414TEU,危险货物为8类、9类)、605危险货物集装箱海关查验区(面积为619.4m2)。全港区年货物吞吐量为140万TEU、6万吨杂货(其中危险货物吞吐量约1.5万TEU)。主要货种为件杂货(粮食、饲料、金属锭、松香等)、一般集装箱(食品、电子设备、木材、机械配件、饮料、装饰材料、纺织产品等)和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2.2类、3类、4类、5类、6.1类、8类、9类),本项目不涉及危险货物集装箱拆箱、洗箱作业,不涉及新增用海用地,不包含维护性疏浚。项目年工作365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