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寨县青山镇汤店等村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及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澄清文件(三)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金寨县青山镇汤店等村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及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编号:E************)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1、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45条款第4项澄清为“若发现投标人属于出借资质或挂靠的(包括在评标中和评标后发现),招标人将投标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投标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1年至3年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若发现中标人属于出借资质或挂靠的(包括在评标中、公示期间、签订合同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招标人将中标人(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提出给予中标人(承包人)及该项目班子成员1年至3年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执法机关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
2、原招标文件(二)总则第33.3******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通过评审的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名,即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低、第******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的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的“落实具体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修改为:“落实具体处罚措施。”。
4、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自拟,联合体双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合同份额。联合体投标的将本协议放入技术标内容中。
5、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28日10时00分”,其他相应时间一并顺延;开标地点不变。
最高限价说明与软件版与本澄清一并发布,本答疑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澄清文件不一致以本澄清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金寨县青山镇汤店等村···变更公告.pdf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最高限价.zip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