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 EPC总承包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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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 建设资金来自 拟申请 地方专债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80%,财政资金占比20% ”; 更正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拟申请 地方专债资金及 地方财政配套 资金, 拟申请地方专项债 80%,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0%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中 “ 拟申请地方专债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80%,财政资金占比20% ” 更正为: “ 拟申请地方专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拟申请地方专项债 80%,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0%” ;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