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10-11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504-00645 二 、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2025年太子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2025年太子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有限公司 ******集团办公楼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2.45(%) 评审总得分:89.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2025年太子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明山区 2025 年太子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C******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市明山区 2025 年太子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 编制与实施执行: 1、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组织现场踏勘,与项目区乡镇、村屯对接,详细了解项目区地形地貌、经济状况、资源条件、种植结构及制约因素等,充分掌握受益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 2、编制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应以建设任务、农田建设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政策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为依据。 3、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应真实、准确、详细,须达到施工深度,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设备材料采购及非标准设备制作的需要,应注明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结构、工艺及材质等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须符合相关标准。 5、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成果应包括初步设计报告、概算书、预算书、设计图册;初步设计报告应包括项目区概况、水土资源评价、项目区规划布局和设计方案、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实施管理和运行管护,以及村民代表意见书、市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说明等;预算书应包括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表及附件等;设计图册应包括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和工程结构图、剖面图、配筋图,图纸要体现坐标位置、详细尺寸、结构、工艺、材质及相关技术指标等,单独装订成A3图册。 6、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代表工作制度,派遣设计代表到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应在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区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监理及施工单位做好设计交底,及时掌握现场施工情况,配合解决项目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等。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文件。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农田建设管理************办事处等,(具体按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项目设计,其他服务内容的完成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设计范围、进度和深度要求设计单位按照招标人要求和规划线位设计施工图,确保施工图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达到经济、合理、优化、便于施工的目的。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洪彬、曹莉、霍威妮、刘柏旭(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2025年太子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与育龙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9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丁亚楠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农田设计(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上传稿9.12.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2025年太子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