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机。
二、预算金额:血液透析机15台,单价118066元,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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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一、主要技术参数
1、供电:220AC, 50Hz。
2、外形尺寸:机身宽≤440mm
3、透析液流速:300~700mL/min。
▲4、透析液温度:33.0~40.0°C。(需提供使用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操作手册等证明材料)
▲5、超滤率:0.00~4.00L/h。(需提供使用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操作手册等证明材料)
▲6、超滤量设定范围:0~40L可调。(需提供使用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操作手册等证明材料)
7、漏血检测器:光学检测。
★8、血流量范围:40~600mL/min可调(需提供使用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操作手册等证明材料)
▲9、肝素泵:设置范围:0.0~9.9mL/h(精度0.05ml/h);注射器类型:10mL、20mL。(需提供使用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操作手册等证明材料)
10、空气监测器:监测方法 :超声波;检测精度:普通气泡:0.001mL(普通气泡。
11、动脉压力:测量范围:-280~+400mmHg;测量精确度:±10mmHg。
▲12、静脉压力:测量范围:-50~+390mmHg;测量精确度:±10mmHg。(需提供使用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操作手册等证明材料)
13、TMP:测量范围:-200~+400mmHg;测量精确度:±10mmHg。
14、透析液压:测量范围:-200~+390mmHg;测量精确度:±10mmHg。
★15、透析液浓度调整范围:13.0~18.0mS/cm。(需提供使用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操作手册等证明材料)
二、系统功能概述
1、治疗模式:用于血液净化治疗,具有血液透析、单纯超滤治疗模式,可使用碳酸氢盐干粉筒或浓缩液进行透析。
2、人机交互:大于等于10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器,触摸屏操作,全中文操作系统。
3、参数显示:可实时图文显示参数,包括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总电导度、透析液温度、透析液流量、血流量、超滤量等 。
4、信息记录:具备装置的设定、报警、操作信息记录功能,方便查询;可提供机器内部液路流程及相关参数的实时显示。 ?
5、报警提示功能:可视360°四种颜色报警指示灯,具有声光报警指示。
6、溶液流动功能:停止模式中以指定的时间间隔用新水替换机器中现有的水。
7、消毒模式:具备药液消毒和热消毒方式,5种自动运转程序可选。
8、超滤系统:密闭式双容量平衡腔四腔室超滤控制系统。
9、原液配方:原液配方全开放,默认记忆3种原液配方,可任意更改。
10、浓度曲线:可进行可调钠曲线治疗,可选择线性或梯级自动调整程序设定任意曲线,并可预存8条曲线,实现个性化透析。
11、超滤曲线:可进行可调超滤曲线治疗,可选择线性或梯级自动调整程序设定任意曲线,并可预存8条曲线,提高治疗安全。
12、液面调整:具备静脉壶液面电动调整功能,操作更加简便 。
13、可监测所有的零部件的使用时间,在零部件磨损到期后发出更换提醒。
14、完全的水电路分离设计,增加机器安全性。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付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1.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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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一、项目建设实施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 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 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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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3、测试验收
3.1 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
3.2履约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
3.3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4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5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6 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到货产品的技术规格、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提供验收方案,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验收时间。中标人在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试运行、初验报告等文档。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2从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本项目整机质保3年。 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安装免费并上门服务。
4.3 售后服务
4.3.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3.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仪器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48小时解决故障。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3.4 投标人需提供设备所需的各类配件、零部件、耗材的详细报价,在质保期满后的 3 年内,如出现需要更换配件、零部件、耗材等时,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内所提供的报价供货。
4.3.5 培训要求:安排到备有同款机型的上级医对我院医生、技师及护士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人数不少于 5 人,食宿及交通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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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验收合格半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总额的20%,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总额的20%,验收合格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且须提供剩余保质期厂家质保承诺书并加盖厂家公章后支付合同总额10%。
2、本项目要求提供生产日期为近一年的设备。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应当报出实施本项目直至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总额外的任何费用。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接口费用、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现场踏勘的一切费用自理。为保证投标人所投货物品质、规格等最大限度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建议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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