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有限公司新建库房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有限公司新建库房等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GC******;
1.3 招标控制价:2,753,337.35元;
1.4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军民街110号;
1.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7月28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09月30日,总工期65日历天;
1.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2.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4)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12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3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均不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或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非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均视为无效交纳,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标/评审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7.2开标/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军民街110号
联 系 人:范哲鸣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长江路388号会展银座3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招标七部)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