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产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5-2035年)
项目概况:本次规划区的范围位于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域内,共涉及5个乡镇,规划总用地面积594.26公顷;规划基期为2024年,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产业园区
联系人:杨智明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
邮箱:"mailto:******">******
三、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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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的十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有若干建议,可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