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SW221C2025FW221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毓秀路与漳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2415号宗地)项目全过程检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梦笔路莲花企业园厂房及综合楼
中标(成交)金额:884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弋江区毓秀路与漳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2415号宗地)项目全过程检测 服务范围:弋江区毓秀路与漳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2415号宗地)项目桩基检测,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检测、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检测等检测项目;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服务要求:满足相关规定 服务时间:项目现场满足检测条件后,满足施工要求,与工期同步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清、吕熙霞、陈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1)若中标价在 100-500 万元内:代理费= 100 万元×1.5%+(中标价-100 万元)×0.8%(2)若中标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5%;
(3)若代理费按上述计算低于 3000.00 元的,按 300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1326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无效投标单位:无
三、中标单位业绩:1、黄山市徽州区城北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检测;2、玉屏紫云府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31,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5号楼11层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