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拜城县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拜城县克孜尔石窟文旅示范新村建设项目已经由拜发改批(2025)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拜城县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拜城县克孜尔石窟文旅示范新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10.00万元,评标办法为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施工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计分制)。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克孜尔乡乌堂村 2.工程规模:对游客中心周边约25户住宅区域范围融入克孜尔石窟文化元素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打造集观光、体验功能于一体的克孜尔文旅小巷;打造100亩葡萄庄园,流转闲置住宅,融入酸奶、穆塞莱斯等非遗文化体验区,并建设观光区、采摘区等多功能融合的精品示范庄园。其中酸奶馆建筑面积为:69.3平方米、非遗馆建筑面积为:514平方米、陶艺馆建筑面积为:124.36平方米,均为框架结构。(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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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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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5月23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16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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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 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 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3.根据 2022 年 3 月 1 日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 自 2022 年3月10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 新 点 全 流 程 电 子 开 评 标 系 统 。 本 项 目 使 用 阿 克 苏 开 标 大 厅 , 不 见 面 开 标 网 址 : ******/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 阿克苏开标大厅。4、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 件。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建设局,监督电话:0997-******。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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