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做好2026年涉农资金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5〕902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克东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农村局。项目编号:NYSJ0208G************。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克东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测设计;
2.2 项目地点:乾丰镇宏升村;
2.3 项目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2.1万亩;
2.4服务周期:合同协议书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并提供服务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测、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书、图纸、技术交底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为:项目批复后勘测设计费用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和③、④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07月-2025年09月)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失信行为的,投标无效;
3.4在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8.3本项目在完成评审工作后,代理机构将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各中标候选人需在2个自然日内将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业绩、资质、证书等,所提交的原件具体内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将在行业监管部门监督下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造假行为等违法违规情况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报告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处******农村局3楼,收件人:李先生,联系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农村局
电 话:******
招标人:克东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地 址:克东县福山大街******农村局3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8号会展银座3层
联系人:刘女士(招标二部)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