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营口市新华路泵站汇水区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营口市备案。以营行审【2024】1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70%,地方财政配套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新华路泵站汇水区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区清华路、镜湖西路、新华路、青花大街、智胜街、智发街、东海大街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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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03日 开工至 2025年11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高科长 | 姓名: | 高科长 |
单位: | ******建设局 | 单位: | ******建设局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63号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高先生 | 联系人: | 崔大勇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崔大勇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