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宣传部南乐县2024年农家中心书屋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80D******001 | ******宣传部南乐县2024年农家中心书屋建设采购项目 | 450000 | 450000 |
5.2、采购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方案》采购,如因出版单位缺货、断货等,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调换相应出版物,且必须是正版、全新、质量合格。如发现盗版,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免费将采购配送的图书制品的电子数据提供给采购人。电子数据内容包括:出版物名称、书(版)号、出版单位、定价等,并与实际到货清单一致。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5.7、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供应商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3.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