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阳区南淝河、板桥河、四里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EPC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66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南淝河、板桥河、四里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二期)-板桥河流域排水管网完善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
2025BFFGZ01666
1.本项目对投标人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要求如下:3.1.3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设计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注:单个合同内容仅为泵站或厂站的不予认可。(2)施工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注:单个合同内容仅为泵站或厂站的不予认可。注:以上(1)和(2)业绩要求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以及详细评审中投标人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设计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
投标人施工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包业绩)。
业绩的共同点都要求: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
请问: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要求中: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包含排水)施工业绩是否认可?
如不认可,提供业主证明可否?
答:所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排水工程如能体现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内容的,则予以认可。业主证明不认可。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设计业绩是否认可?
如不认可,提供业主证明可否?
答:所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排水工程如能体现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内容的,则予以认可。业主证明不认可。
******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须在此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注:1.投标人施工奖项荣誉(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2.在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对应窗口上传。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②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内容须包括排水管网或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内容。③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④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请问:投标人提供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在此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公共盖章颁发的黄山杯优质工程获奖文件。
①奖项、荣誉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②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包括排水内容。
是否予以认可?如不认可,提供业主证明可否?
答:所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包括排水内容,该排水内容如能体现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内容的,则予以认可。业主证明不认可。
4.招标文件P32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中“(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招标和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或官网查询不到的,应当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若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经济开发区部分等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扫描件是否满足本条要求?
答:若提供施工许可证扫描件,还需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办理的查询截图或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则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P25页明确本项目无创优目标,而P181页显示“8.19本项目要求争创“黄山杯”、“省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及以上荣誉。”前后描述矛盾,请明确?
答:本项目要求争创“黄山杯”、“省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及以上荣誉。
6.本项目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9月1日(具体开始以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工期:520日历天。而招标文件P172页进度要求“3.8本项目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少于合同价的60%工程量,如未达到要求,给与中标人合同价最高5%违约处理。”工期进度的23.46%却要完成不少于合同价的60%工程量?而且违约金高达5%?描述是否有误?请明确?
答:描述无误。
7.请问招标文件P10页“1.3.2计划工期”中,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和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均为2025年9月1日,是否需要考虑预留现场排查复核及设计的时间,请明确?
答: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8.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节点中,“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章节下仅含“施工组织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其他内容”等施工组织方案节点,未明确设计方案上传节点,请明确是否可将设计方案上传至本章节下“其他内容”节点中。
答:可以。
9.资格审查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注:单个合同内容仅为泵站或厂站的不予认可。
商务文件评审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包业绩)
请问:对于资格审查施工业绩,满足条件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认可?
答:认可。
10.对于资格审查施工业绩,合同施工内容包含排水管网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是否认可?
答:认可。
11.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企业实力资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12.施工方案和设计方案是放在一个文档上传还是分开上传?
答:均可。
13.投标文件中需填写项目标段名称,是否可以直接写“/”?或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
答:可以。
14.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请问:若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的单位为同一家单位即工程总承包单位,竣工验收报告中只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盖章是否认可?
答:若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为同一家单位,则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为同一家单位。
15.招标文件中10.3报价******集团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附件要求: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此报价书有无特殊要求,能否提供统一模板?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报价文件目录与报价文件内容不一致,是否以报价文件内容为准?
答:本项目不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总报价;三、价格清单;四、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删除。请投标人按照报价文件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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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