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及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
******服务中心及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服务中心及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经******办公室(瓜政办发(2025)26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瓜州县民政局
2、建设地点:瓜州县南岔镇、渊泉镇、锁阳城镇、三道沟镇、
******服务中心及南岔镇十工村、渊泉镇常******消防工程、其他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4、建设工期: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29日。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标段。
一标段:************服务******消防工程******消防工程、其他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服务中心:1******************消防工程等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6、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互相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2025年2月份至2025年5月份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和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必须提供已退休证书;
5.纳税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2月份至2025年5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为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项目共划分2个施工标段,投标企业可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同一家企业只能中得一个标段;
10.投标单位须为进入“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数据入库企业;
11.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提交人员一致,专人专岗且不得兼职或在其他项目(标段)任职。
12.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内。******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注: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三、投标人须知:
1.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拟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电子******有限公司(电话:******06)。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人于2025年6月3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操作手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式:各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申请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申请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次开评标使用“酒泉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进行,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瓜州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和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瓜州县民政局
联系人: 李占伟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文丹
联系电话:******
地 址:甘肃省瓜州县长乐宾馆客房部向南一百米
******办公室
联系电话:******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标段名称)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
5.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如未及时递交所造成的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9.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0.我公司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招标人核对。
11.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 诺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承诺人”签字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若经核查存在以上行为的投标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