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徐霞客镇烈士陵园的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徐霞客镇烈士陵园的类别、规模、保护级别以及周边环境等情况,制定徐霞客镇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保护管理措施,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一、徐霞客镇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江阴市徐霞客镇烈士陵园,地处无锡市江阴市徐霞客镇云南路1008-10号。烈士陵园占地面积3140平方米,其中设计墓穴56穴。园内有纪念碑1座,纪念广场1个,总计投资300余万元。
二、徐霞客镇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东以花峭路为界,南以徐霞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为界,西为空地,北以花峭路为界,具体保护范围确定以徐霞客镇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示意图划线范围内为准。
徐霞客镇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示意图
三、徐霞客镇烈士陵园保护管理责任主体
******人民政府
管理责任单位:徐霞客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保护责任
1、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建筑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单位、组织、受委托管理的相关人员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造成烈士纪念设施、史料或遗物遭受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