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汤沟镇铜丰泰石粉加工厂年产2万吨方解石粉、1.5万吨白云石颗粒、1.5万吨硅砂石颗粒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有关规定,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汤沟镇铜丰泰石粉加工厂年产2万吨方解石粉、1.5万吨白云石颗粒、1.5万吨硅砂石颗粒项目(二期)环保设施的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方解石粉、1.5万吨白云石颗粒、1.5万吨硅砂石颗粒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汤沟镇汤沟村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
联系人:蔡总
联系电话:
公众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采取评论、电话反馈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