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2025年金宝乡久大村、金宝村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一)生态修复区:
1、河道护岸工程总长 3.204km:久大村项目区久大小流域大苏河左岸新建护岸0.079km,金宝村项目区金宝村小流域牛田河建设河道护岸总长3.125km,其中左岸护岸长1.753km,右岸护岸长1.372km。护岸有三种型式,长度分别是:浆砌石护岸2.966km,生态叠石护岸0.080km、钢筋混凝土仿木桩护岸0.158km,配套排水涵5座,下河码头6座等;新建沿河生态步道183m;修复加固堰坝5座,新建拦砂坝2座,生态过滤坝1座。
2、生态湿地修复:生态湿地植物补植面积143792m2,恢复生态湿地2处,修建生态步道2条,共长566m。
(二)综合治理区:
设置生态休闲小广场7座,设工程简介牌1块,宣传牌6块,沉砂池48座,增设太阳能路灯28盏,垃圾桶16个。村庄绿化共种植乔木 136株、灌木 4218m2、地被 2040m2、藤蔓16 株
(三)预防保护区:
封禁治理生态修复措施:封禁面积27.49km2,封禁标志碑2座,封禁宣传牌 13 块。
(具体内容见招标设计图集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无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情况”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企业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的年份提供)。
(7)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需为牵头单位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