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本级石首市桃花山镇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31 15:28|******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石首市|阅读次数: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50
(二)项目名称:石首市桃花山镇安全饮水提升工程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1-2025-00802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5.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石首市桃花山镇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三)项目预算:163.442821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63.442821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5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招标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有限公司(石首市财宝街30号),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 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 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 购需求反馈意见 ”,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建筑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只承担本工程且无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 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其中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石首市桃花山镇桃花路195号
联系人姓名:李建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石首市财宝街30号
项目联系人:彭莲花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