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吐镇坤头营子村设施农业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桃花吐镇坤头营子村设施农业提质增效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桃花吐镇坤头营子村设施农业提质增效项目
预算金额:******.36元
最高限价:******.36元
采购需求:桃花吐镇坤头营子村设施农业提质增效项目,建设高标准暖棚18栋,配套建设看护房以及水电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240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09日17:00时至2025年10月16日08:00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双塔区桃花吐镇坤头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桃花吐镇坤头营村坤东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24号A楼5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洪叶
电 话:0421-291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