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基地项目一期改建工程临时围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基地项目一期改建工程临时围挡项目******委员会评审确定了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按规定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07-29至2025-08-01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元) |
396189.18 |
410595.61 |
438000.00 |
项目经理姓名 |
陈康保 |
谢海波 |
姚泽凯 |
工期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提供材料负责人杨玉琳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及未按招标文件第七章“附5:材料负责人简历表”要求提供身份证、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1.1 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第3.1.2项资格审查标准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 ;邮箱:******
邓工 ****** ;邮箱:******;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