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麟游县招贤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T-2025-007(CG)
项目名称:麟游县招贤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麟游县招贤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麟游县招贤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350,000.00 |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招贤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2-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2-1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2-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2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招贤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供应商须是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以网站截图为准)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
3-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线上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登记成功后,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格式),如未及时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本项目相关变更、澄清、补遗、说明等附件均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相关附件,因供应商未及时下载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化投标方式,开标结束后成交人须在3个日历日内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含电子版资料)送到采购代理公司;
5、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6、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7、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95、******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陕西麟游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六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高新二路海悦新天地6层62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小惠
电话:******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