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1 | ******公安局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 180200 | 180200 |
| 2 | 2 | ******公安局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 161000 | 161000 |
| 3 | 3 | ******公安局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 ****** | ****** |
| 4 | 4 | ******公安局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 ****** | ****** |
| 5 | 5 | ******公安局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项目(第五标段) | 375000 | 375000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业主需求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勤务装备;
第二标段:智能评卷系统;
第三标段:视频安全共享平台升级联网建设;
第四标段:情报导侦联勤中心建设;
第五标段:“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系统;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各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3】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汝州市望嵩中路116号
2、供应商在主体诚信库中自行上传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并自行承担真伪责任。供应商主体诚信库信息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依据,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只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活动。
4.供应商应当在开标会议活动开始前,登录开标会议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活动并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