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机关供电系统双电源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南阳政采公开-2025-23-1 | ******公安局机关供电系统双电源设备及安装项目 | ****** | ****** |
5.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5.3、质量要求:合格;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5、质保期:一年;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的,可以提供近半年财务报表);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
3.5、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 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7、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且与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相一致。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