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学荔湾校区主供水管道更换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前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10-2541YDZB9209
项目名称:******中学荔湾校区主供水管道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842186万元
最高限价:59.842186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拟对******中学荔湾校区主供水管道更换工程,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数量:1项。
3、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起30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质并在本单位注册,未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提供书面声明);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前台
3、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领购
4、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限公司(******)下载《投标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小姐,020-******)登记,并领购磋商文件。
2、******有限公司(******)下载《投标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邓小姐,020-******)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银行名称及账号:
(1)******银行广州分行
(2)******有限公司
(3)账号:************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学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省实路1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联系方式:吴小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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