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行李地面派送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 ******有限公司现就行李地面派送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行李地面派送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 功能目标: 将不正常行李快速完整的交付旅客,并保护旅客隐私,行李派送服务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公司规章制度。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不正常行李处置操作规范》、《进港不正常行李服务操作规范》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及旅客要求,及时、完好地将行李送交旅客,并对行李派送的全过程负责。 交付或实施地点: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T3航站楼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取件要求:甲方(国航)通知乙方(供应商)收运行李,乙方收到甲方的信息通知后,回复甲方的派送要求,做好派送准备,并在60分钟内提取行李。 2.收运行李要求:乙方自甲方指定地点提取行李,乙方收运甲方交付的行李时,双方当面对行李外观污损、各配件完好等行李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在行李派送单上标记检查情况,并签字。 3.交付时间要求: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派送时间将行李交付旅客。 4.乙方将行李送达指定目的地时,应查验旅客的相关证件,并回甲方给旅客的开具相关凭证。如果旅客遗失该凭证,派送人员需核实旅客身份,并要求旅客写一份收条,注明行李已收到,且留下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如旅客在接收行李时有疑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做好旅客的解释工作。 5.乙方必须让旅客当面签收,将行李交付情况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签收单,有快递单的填快递单,没有的填国航提供的行李派送单旅客联。 验收标准: 符合《不正常行李处置操作规范》、《进港不正常行李服务操作规范》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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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前期竞争性谈判流程经2轮公告,共两家供应商报名,谈判评审当天仅1家到场,转单一来源谈判。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06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曾凡熙 | |
| 联系人电话:027-****** | |
| 联系人邮箱:******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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