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铁岭县道路桥涵水毁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铁岭县道路桥涵水毁恢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道路水毁和严重破损路段整改工作的通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铁岭县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2025年铁岭县道路桥涵水毁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铁县交[2025]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县)预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铁岭县道路桥涵水毁恢复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铁岭县境内;水毁恢复路面工程、水毁恢复涵洞工程、桥梁工程、防护工程(挡土墙)。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水毁恢复路面工程、水毁恢复涵洞工程、桥梁工程、防护工程(挡土墙)。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9月30日,共计89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①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最新年度2024年(或2023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 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算)
3.1.3业绩要求
无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日08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 )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ome)(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铁岭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铁岭县金沙江路2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37号
联 系 人:管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铁岭县凡河新区水木华园东区南门B25-6号门市
联 系 人:左纯
电 话:******
2025年06月03日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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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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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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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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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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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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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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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6)投标人末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14)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1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项目实施期内不主动提出更换的承诺书。
(16)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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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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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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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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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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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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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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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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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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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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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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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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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将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规则,多计或少计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
本次招标设定3种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每个标段随机抽取其中1种作为该标段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方法。
一、评标价(A)
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文件出现以下1~5任一情况,不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1、未按要求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G %;(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于投标最高限价一定范围值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G%原则上在85%~90%之间取值。)
3、无法确定投标报价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上传的对应项目标段号不一致(如分标段);
5、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
投标文件存在以上1~5任******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予以修正。投标文件未出现以上1~5情况的,均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二、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1
如果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否则,按以下方式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
1、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
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
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2、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
根据下述区段计算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1、B2.2、……、B2.15、B2.16),各区段平均值为该区段内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B2.2为“1.03*B1(不含)~1.035*B1(含)”范围内的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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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段平均值(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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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B1<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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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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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B1<评标价≤1.035*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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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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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B1<评标价≤1.03*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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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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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B1<评标价≤1.025*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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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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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B1<评标价≤1.02*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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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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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B1<评标价≤1.015*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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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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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B1<评标价≤1.01*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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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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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B1<评标价≤1.005*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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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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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5*B1<评标价≤1.00*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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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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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B1<评标价≤0.995*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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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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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5*B1<评标价≤0.99*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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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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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B1<评标价≤0.985*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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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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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5*B1<评标价≤0.98*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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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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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B1<评标价≤0.975*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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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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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5*B1≤评标价≤0.97*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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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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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0.965*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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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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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价平均值(B)
(1)按下列公式,将计算得出的区段平均值(B2.1、B2.2、……、B2.15、B2.16)进行加权平均(B2.1和B2.16权重为0.1,B2.2和B2.15权重为0.3,B2.3和B2.14权重为0.5,其余权重为1.0),得出评标价平均值(B)。评标价平均值(B)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B=[0.1*B2.1+0.3*B2.2+0.5*B2.3+1.0*(B2.4+B2.5+……+B2.12+B2.13)+0.5*B2.14+0.3*B2.15+0.1*B2.16]/[0.1+0.3+0.5+1.0+1.0+1.0+1.0+1.0+1.0+1.0+1.0+1.0+1.0+0.5+0.3+0.1]。
(2)如果某区段无区段平均值,则该区段不计区段平均值。如:无B2.1、B2.3、B2.9、B2.15等区段平均值,即B2.1、B2.3、B2.9、B2.15以及其权重均等于0,则评标价平均值B=[0.0*0.0+0.3*B2.2+0.0*0.0+1.0*(B2.4+B2.5+……+B2.8+0.0+B2.10+……B2.12+B2.13)+0.5*B2.14+0.0*0.0+0.1*B2.16]/[0.0+0.3+0.0+1.0+1.0+1.0+1.0+1.0+0.0+1.0+1.0+1.0+1.0+0.5+0.0+0.1]。
三、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2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P表示)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P=0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
2、当0<P≤5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P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6≤P≤9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4、当P≥10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P1=Q1,P2=Q2。Q1、Q2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Q1,较小的数值为Q2。Q=INT(P/5),即Q为(P/5)向下取整。
四、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3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P表示)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P=0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
2、当0<P≤5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P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P=6或7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4、当P≥8时
(1)首先,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
P1=Q1,P2=Q2。Q1、Q2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Q1,较小的数值为Q2。Q=INT(P/5),即Q为(P/5)向下取整且最小为1。
(2)然后,将其余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对排列第(1、1+R、1+2R、……、1+SR)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R为随机步距,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3、4、5。
S为步距个数,S=INT[(P-P1-P2-1)/R],即S为[(P-P1-P2-1)/R]向下取整。
五、评标基准价(D)
D=D=[C*K+B*(1-K)]*(1-Z),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式中:
1、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B为评标价平均值。
2、K为权重系数,K=[(K1/10)+K2]/10。各标段的K1在开标现场从0、1、2、3、4、5、6、7、8、9等10个系数中随机抽取。各标段的K2在开标现场从0、0.5、1等3个系数中随机抽取。
3、Z为下浮系数,各标段的Z在开标现场均从0%、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等21个系数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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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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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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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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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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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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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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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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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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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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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条细化为:******委员会首先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第二个信封在监督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开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形式和响应性评审,未通过第二个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的******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然后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因素及原则推荐排序(序号在前的因素优先):(1)以投标价较低者优先;(2)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等且投标价也相等时,在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被
******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注:(1)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结果公告(非结果公示)为准。(2)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1)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2)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3)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 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 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 级认定。(3)投标人无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全国综合信用******委员会进行复核。1.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在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5 G 值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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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委员************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025年铁岭县道路桥涵水毁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铁岭县道路桥涵水毁恢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道路水毁和严重破损路段整改工作的通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铁岭县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2025年铁岭县道路桥涵水毁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铁县交[2025]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县)预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铁岭县道路桥涵水毁恢复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铁岭县境内;水毁恢复路面工程、水毁恢复涵洞工程、桥梁工程、防护工程(挡土墙)。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水毁恢复路面工程、水毁恢复涵洞工程、桥梁工程、防护工程(挡土墙)。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9月30日,共计89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①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最新年度2024年(或2023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 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算)
3.1.3业绩要求
无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日08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 )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ome)(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铁岭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铁岭县金沙江路2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37号
联 系 人:管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铁岭县凡河新区水木华园东区南门B25-6号门市
联 系 人:左纯
电 话:******
2025年06月03日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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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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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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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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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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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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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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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6)投标人末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14)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告知承诺函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1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项目实施期内不主动提出更换的承诺书。
(16)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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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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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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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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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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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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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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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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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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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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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将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规则,多计或少计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
本次招标设定3种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每个标段随机抽取其中1种作为该标段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方法。
一、评标价(A)
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文件出现以下1~5任一情况,不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1、未按要求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G %;(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于投标最高限价一定范围值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G%原则上在85%~90%之间取值。)
3、无法确定投标报价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上传的对应项目标段号不一致(如分标段);
5、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
投标文件存在以上1~5任******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予以修正。投标文件未出现以上1~5情况的,均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二、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1
如果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否则,按以下方式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
1、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
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
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2、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
根据下述区段计算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1、B2.2、……、B2.15、B2.16),各区段平均值为该区段内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B2.2为“1.03*B1(不含)~1.035*B1(含)”范围内的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区段
|
区段平均值(B2)
|
1.035*B1<评标价
|
B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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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B1<评标价≤1.035*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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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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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B1<评标价≤1.03*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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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
|
1.02*B1<评标价≤1.025*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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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4
|
1.015*B1<评标价≤1.02*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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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5
|
1.01*B1<评标价≤1.015*B1
|
B2.6
|
1.005*B1<评标价≤1.01*B1
|
B2.7
|
1.00*B1<评标价≤1.005*B1
|
B2.8
|
0.995*B1<评标价≤1.00*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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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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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B1<评标价≤0.995*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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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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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5*B1<评标价≤0.99*B1
|
B2.11
|
0.98*B1<评标价≤0.985*B1
|
B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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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5*B1<评标价≤0.98*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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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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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B1<评标价≤0.975*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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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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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5*B1≤评标价≤0.97*B1
|
B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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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0.965*B1
|
B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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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价平均值(B)
(1)按下列公式,将计算得出的区段平均值(B2.1、B2.2、……、B2.15、B2.16)进行加权平均(B2.1和B2.16权重为0.1,B2.2和B2.15权重为0.3,B2.3和B2.14权重为0.5,其余权重为1.0),得出评标价平均值(B)。评标价平均值(B)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B=[0.1*B2.1+0.3*B2.2+0.5*B2.3+1.0*(B2.4+B2.5+……+B2.12+B2.13)+0.5*B2.14+0.3*B2.15+0.1*B2.16]/[0.1+0.3+0.5+1.0+1.0+1.0+1.0+1.0+1.0+1.0+1.0+1.0+1.0+0.5+0.3+0.1]。
(2)如果某区段无区段平均值,则该区段不计区段平均值。如:无B2.1、B2.3、B2.9、B2.15等区段平均值,即B2.1、B2.3、B2.9、B2.15以及其权重均等于0,则评标价平均值B=[0.0*0.0+0.3*B2.2+0.0*0.0+1.0*(B2.4+B2.5+……+B2.8+0.0+B2.10+……B2.12+B2.13)+0.5*B2.14+0.0*0.0+0.1*B2.16]/[0.0+0.3+0.0+1.0+1.0+1.0+1.0+1.0+0.0+1.0+1.0+1.0+1.0+0.5+0.0+0.1]。
三、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2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P表示)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P=0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
2、当0<P≤5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P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6≤P≤9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4、当P≥10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P1=Q1,P2=Q2。Q1、Q2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Q1,较小的数值为Q2。Q=INT(P/5),即Q为(P/5)向下取整。
四、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3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P表示)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P=0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
2、当0<P≤5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P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P=6或7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4、当P≥8时
(1)首先,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
P1=Q1,P2=Q2。Q1、Q2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Q1,较小的数值为Q2。Q=INT(P/5),即Q为(P/5)向下取整且最小为1。
(2)然后,将其余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对排列第(1、1+R、1+2R、……、1+SR)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R为随机步距,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3、4、5。
S为步距个数,S=INT[(P-P1-P2-1)/R],即S为[(P-P1-P2-1)/R]向下取整。
五、评标基准价(D)
D=D=[C*K+B*(1-K)]*(1-Z),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式中:
1、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B为评标价平均值。
2、K为权重系数,K=[(K1/10)+K2]/10。各标段的K1在开标现场从0、1、2、3、4、5、6、7、8、9等10个系数中随机抽取。各标段的K2在开标现场从0、0.5、1等3个系数中随机抽取。
3、Z为下浮系数,各标段的Z在开标现场均从0%、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等21个系数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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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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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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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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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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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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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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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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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条细化为:******委员会首先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第二个信封在监督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开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形式和响应性评审,未通过第二个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的******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然后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因素及原则推荐排序(序号在前的因素优先):(1)以投标价较低者优先;(2)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等且投标价也相等时,在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被
******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注:(1)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结果公告(非结果公示)为准。(2)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1)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2)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3)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 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 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 级认定。(3)投标人无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全国综合信用******委员会进行复核。1.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在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5 G 值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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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委员************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