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280号)、《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2024〕146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教改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鉴定范围
1.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原******学校提出意见后报教育厅高教处。
2.2021年度立项的延期结项教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2020-2021年立项的河南省新文科、新农科专项延期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二、结项鉴定要求
鉴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确保项目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结项鉴定应以项目的实施方案与计划为依据,重点考察项目是否达成预期目标,并对成果进行系统和客观的学术评价、明确其水平层次与实际推广价值。同时,需全面梳理并总结项目的研究实施经验,汇集专家意见与改进建议,推动项目研究成果的深入应用、有效交流与广泛推广。
三、结项鉴定条件
结项鉴定严格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号)进行,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结项报告。
2.结项鉴定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新文科和新农科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结项鉴定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
四、结项鉴定方法
1.******学校组织鉴定******学校组织的专家组确定、省教育厅复核。
2.******委员会,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方案,提前一周报送高教处备案。
3.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结项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结项鉴定。
五、工作要求
1.******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项鉴定,是对项目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结项鉴定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材料要求。各项目需提供结项鉴定书(附件1)、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结项鉴定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2份(含电子版)。
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结项鉴定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结项鉴定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3.报送方式。请各学院于11月4日下午四点半前将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N207教学改革与成果科。
附件: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书
2.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