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核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函
(第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医院)核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业绩要求“勘察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若合同、中标(选)通知书均无法体现项目投资金额,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并留业主电话备查)。若联合投标,需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更正为“勘察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图审合格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图审合格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载明时间为准)。若联合投标,需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若合同、中标(选)通知书均无法体现项目投资金额,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并留业主电话备查)。若联合投标,需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更正为“设计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图审合格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图审合格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载明时间为准)。若联合投标,需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三、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8 09:00至2025-07-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更正为“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8 09:00至2025-08-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
四、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07 09:30,……。”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20 09:30,……。”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08-07 09:30”更正为“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08-20 09:30”。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资信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4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得2分,同时具备建筑学专业教授级技术职称证书和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3个及以上已完成总投资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建筑设计业绩。注:(1)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若合同协议书、中标(选)通知书均无法体现项目投资金额,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并留业主电话备查)。……”更正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得2分,同时具备建筑学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3个及以上已完成总投资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建筑设计业绩。注:(1)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图审合格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图审合格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载明时间为准,投资金额以合同复印件上载明的投资金额或建安工程金额为准……”。
七、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请以重新生成的招标文件为准。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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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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