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SG1203G******X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庄园(国际)优质动物蛋白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标段地下外网及零星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肇东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490号;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土建部分、水暖部分、电气部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9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9月10日,共计105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兼投兼中。
2.8本标段招标控制价:******.7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资质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资质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并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5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5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5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0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中的《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推荐潜在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xe/),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办事指南》中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xe/)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西楼20层
联 系 人:李婵花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栋1单元30层18号
联 系 人:高亮
联系电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