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784-2025-00828
******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三)投标人技术要求”中的“★1.1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删除。
(二)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中:
采购包1(检验外送服务):
|   技术部分  |    标本管理与物流服务方案 (14.0分)  |    1、根据投标人的标本管理与物流服务能力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4分: (1)投标人具备智慧化物流体系,物流系统具备GPS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可实现全程实时监测的,得2分; (2)投标人具备符合药品冷链或医学检验生物样本冷链物流运作规范的相关证书的,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资料******委员会查询平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2)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取得该项认证证书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满足该项证书得分要求。(3)非投标人主体所有资质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提供的标本管理与物流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本收取方案、标本保存方案、标本物流运输方案、物流系统投入方案)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10分: (1)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较详细完整、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 (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 (4)方案内容不全、针对性较差、可行性较差,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 (5)不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  
更正为:
|   技术部分  |    标本管理与物流服务方案 (14.0分)  |    1、根据投标人的标本管理与物流服务能力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4分: (1)投标人具备智慧化物流体系,物流系统具备GPS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可实现全程实时监测的,得2分; (2)投标人具备符合药品冷链或医学检验生物样本冷链物流运作规范的相关证书的,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不得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2)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取得该项认证证书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满足该项证书得分要求。(3)非投标人主体所有资质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提供的标本管理与物流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本收取方案、标本保存方案、标本物流运输方案、物流系统投入方案)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10分: (1)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较详细完整、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 (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 (4)方案内容不全、针对性较差、可行性较差,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 (5)不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  
(三)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中:
采购包1(检验外送服务):
|   技术部分  |    信息化服务能力 (2.0分)  |    根据投标人信息化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人具备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1******委员会查询平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2)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取得该项认证证书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满足该项证书得分要求。(3)非投标人主体所有资质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   技术部分  |    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案 (2.0分)  |    投标人需具备医学信息化服务能力,配备完善的信息系统,具备安全可靠的医疗信息安全管理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提供的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标本检测所需信息系统等信息化工具、实施能力的相关方案;②双向系统对接方案;③信息安全承诺)进行评审: 1、方案涵盖上述全部内容项,医学信息化服务能力强,配备完善的信息系统,系统对接方案完整可行的,得2分; 2、方案未涵盖上述全部内容项或不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街道人民路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银行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瑞涛、叶咏诗、廖静怡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检验外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01).zip
附件下载:
******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检验外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01).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784-2025-00828
******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三)投标人技术要求”中的“★1.1投标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删除。
(二)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中:
采购包1(检验外送服务):
|   技术部分  |    标本管理与物流服务方案 (14.0分)  |    1、根据投标人的标本管理与物流服务能力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4分: (1)投标人具备智慧化物流体系,物流系统具备GPS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可实现全程实时监测的,得2分; (2)投标人具备符合药品冷链或医学检验生物样本冷链物流运作规范的相关证书的,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资料******委员会查询平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2)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取得该项认证证书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满足该项证书得分要求。(3)非投标人主体所有资质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提供的标本管理与物流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本收取方案、标本保存方案、标本物流运输方案、物流系统投入方案)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10分: (1)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较详细完整、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 (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 (4)方案内容不全、针对性较差、可行性较差,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 (5)不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  
更正为:
|   技术部分  |    标本管理与物流服务方案 (14.0分)  |    1、根据投标人的标本管理与物流服务能力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4分: (1)投标人具备智慧化物流体系,物流系统具备GPS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可实现全程实时监测的,得2分; (2)投标人具备符合药品冷链或医学检验生物样本冷链物流运作规范的相关证书的,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不得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2)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取得该项认证证书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满足该项证书得分要求。(3)非投标人主体所有资质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提供的标本管理与物流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本收取方案、标本保存方案、标本物流运输方案、物流系统投入方案)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10分: (1)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 (2)方案较详细完整、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 (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 (4)方案内容不全、针对性较差、可行性较差,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 (5)不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  
(三)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中:
采购包1(检验外送服务):
|   技术部分  |    信息化服务能力 (2.0分)  |    根据投标人信息化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人具备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1******委员会查询平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得分。(2)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取得该项认证证书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满足该项证书得分要求。(3)非投标人主体所有资质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   技术部分  |    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案 (2.0分)  |    投标人需具备医学信息化服务能力,配备完善的信息系统,具备安全可靠的医疗信息安全管理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提供的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标本检测所需信息系统等信息化工具、实施能力的相关方案;②双向系统对接方案;③信息安全承诺)进行评审: 1、方案涵盖上述全部内容项,医学信息化服务能力强,配备完善的信息系统,系统对接方案完整可行的,得2分; 2、方案未涵盖上述全部内容项或不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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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街道人民路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银行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瑞涛、叶咏诗、廖静怡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检验外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0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