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质控品供应商遴选 | 782.00 元 | 1(批) |
- 包2(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口腔科耗材供应商遴选 | 4,796.40 元 | 1(批)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6-06 11: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xe/)网上下载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供应商须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xe/)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具备竞标资格。
(四)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xe/)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xe/)进行网上报价。
2.按时递交响应文件。
3.按时签到。
(六)网上询比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线下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
(八)线下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6月6日北京时间14:00
(九)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北京时间14:30
(十)线下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6月6日北京时间14:30
-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服务期限内,如遇国家或上级政策调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 例如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性措施或医惠购等,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无条件 接受。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后不符合供货条件的采购人有
- ************服务中心)。
- (三)验货方式:
根据采购文件、合同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
- (四)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购置费、技术资料、货物的税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辅材费、培训费、第三方单位设备检测费验收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端口连接费以及有关的其他费用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进口产品填报含税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二)属于高值耗材范围的,均要求在“药交所”网站线上完成日常采购。
(三)医用耗材属“药交所”平台挂网耗材,原则上在“药交所”应采尽采,请供应商报价时报“药交所”平台线上采购价格。
(四)未挂网(“药交所”)耗材,报网下价格,并提供报价依据。
(五)明细报价表上必须详细注明产品的名称、所有型号(不得以各型号概括)。
说明:请各供应商在填报网上询比报价函和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报价时,均填报所投分包的《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所有产品单价之和。
- (五)付款方式:
(一)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在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下单后,供应商耗材送达后,供应商每月与采购人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后由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费用。
(二)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说明:1.所提供产品未在“药交所”平台挂网的,则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对应产品的单价报价据实结算。
2.所提供产品在“药交所”平台挂网的,因“药交所”平台的线上采购价格随实际情况有所浮动,若“药交所”平台下单时线上采购价格低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单价报价的,供应商价格也需下调;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产品下调调价函,若“药交所”平台下单时线上采购价格高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单价报价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上涨调价函,采购人不接受可解除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刘胜仲
- 联系电话: 023-******
- ************服务中心
- 联系人: 罗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采购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