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河区七里海片区城镇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P
******
                        项目名称:宁河区七里海片区城镇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6万元
                        最高限价:64.6万元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64.6 | 
64.6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对宁河区七里海片区城镇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检测,并提交全过程质量检测方案、竣工检测方案和质量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事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所属日期为 2025年1 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开标时资质证书到期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文件,属于文件规定范围内延续的供应商资质,视为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31日到
 2025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一楼
                        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一楼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一楼10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一楼1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务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联系方式:0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公建225
                          联系方式:022-
******-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珊珊、王志娜、苏东芸、孙楠
                          电 话:022-
******-80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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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