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KLLZG253002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1 |
******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1项 |
******中学的食堂食材进行统一采购及配送,就餐人数学生约******中学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蔬果类、禽蛋类、禽畜肉类、鲜活水产类、大米、米粉、豆制品、乳品、糕点类、调味品、食用油类、干杂货类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期限合同,续签时间为2年,续签次数不超过1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正式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四、评标日期:2025年5月29日
评标地点: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5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22室
五、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下浮率%):百分之柒(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下浮率%):百分之陆(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下浮率%):百分之拾(1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广西科联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八、异议: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招标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九、联系事项:
1.招标人:******中学
地址:融安县长安镇长安大道1号
项目联系人:尹主任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5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13-22室
项目联系人:李思瑶、罗苏燕
联系方式:0772-******/******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