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某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VGBRSG-WC1001)
******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某部物资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VGBRSG—WC1001
2、预算金额:¥919296.00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元)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某部物资采购项目 | 1批 | 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 | ¥919296.00元 |
注: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须按相关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料;(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须按相关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料;(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须按相关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料;(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须按相关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料;(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年11月03日至 2025 年11月7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华澜浩宇科技创新园A2号2层204-1
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11月 24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5 年 11月 24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华澜浩宇科技创新园A2号2层204-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办理报名登记: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某单位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陈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华澜浩宇科技创新园A2号2层204-1
项目联系方式:池工 电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