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 |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5-10-13 |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2025-2027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服务机构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财政局本级委托,拟对沈北新区2025-2027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服务机构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财政局本级 2.联系人:姚铁铮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5-2027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服务机构 2.征集项目编号:K************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含设计费、监理费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复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审核;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1 | 采购包1 | 沈北新区2025-2027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服务机构 |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 | 否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最高限制单价(元)或最高优惠率(%):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征集人 | 类型 | 1 | ******财政局本级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5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3、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6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3、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9 | 信用记录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0 | 供应商能力 | 1、热线及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 2、供应商应有能够独立开展工程造价工作的技术人员,且保持造价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6人(其中安装专业不少于2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级造价师的注册证书(非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 3、质量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具备完善的质量三级复核制度。 | 无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 2025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1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按包组报价、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派人到开标现场,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评审以电子评审系统成功上传响应文件为准。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自行完成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报价和响应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3、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4、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5、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88 6、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7、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征集人:******财政局本级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