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鼎市龙安鱼货上岸点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鼎市龙安鱼货上岸点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编号:中晋【FDCG-2025】023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1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1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8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鼎市龙安鱼货上岸点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 1.00 | 191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条件 | 供应商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应包含海洋测绘。注:以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采购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
8.2.1直接至我司现场文件获取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
8.2.2通过电子邮件文件获取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40759;开户名:******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指定的邮箱******。未办理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8.2.3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山前阮家路53号)
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1月11日] [15: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山前阮家路53号)【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1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1月11日] [15:00](北京时间)开启
11.2******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山前阮家路53号)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江滨北路266号核电大厦5楼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山前阮家路53号
联系人:小王
联系方法:******
附:获取******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
******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银行账号:************940759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