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简城镇政府街183号附9-11号 | 9,000,000.00元 | 维护服务(统一下浮比例):2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C****** 其他服务 | 维护服务 | 管道疏通、家具零星维修、零星用工、墙体维修维护服务、门窗维修维护、保养服务、地面维修维护服务、天棚维修维护服务、屋面维修维护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材料提供产品合格证,采购人根据需要对材料进行抽检。(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天 | 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采购人实际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林(采购人代表)、包玉花、吴薇、董恒、王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20%?执行,单项最低收费54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为:0.8%;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费率为:0.4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2670;
2.采购品目:C******,其他服务;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
付款进度安排,每月汇总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有:签证单、施工前后对比图片,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并作为计算服务费用的依据。每月20日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报送上月日常维修维护签证用工资料和维修维护工程量自检资料。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2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经采购人确认后,单个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采购人院内审核,单个10万元(含)以上采购人送第三方咨询机构进行审核,以审核后金额作为审计核定结算价款。维修维护每月汇总一次,每月结算一次。实际结算金额=审计核定结算价款×(1-中标下浮比例)。(注:零星服务类月结清,改造抢险类预留当次产生费用的3%金额为质量保证金,时间2年。)。
7.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元):9,473,700.00;最高限价(元):9,000,000.00。
9.中标日期:2025年06月03日;
10.本项目共20家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共7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医院路18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联系方式: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伍毅、邱涛;2.技术审核:张维、刘洋
电话:项目负责:028-******;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