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待建)储备、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000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待建)储备、初步设计服务,项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5 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下达了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农村局,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待建)储备、初步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
2.3主要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10至20万亩(以最终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对东宁市所有未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农田进行高标准农田初步设计。
(2)对已建成的具备改造提升条件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进行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初步设计。
(3)测量项目区内地形地貌、高程等数据,形成测量现状图及测量报告(含现场踏勘影像资料)。
(4)根据项目区情况查勘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百姓需求设计相应工程内容,完成设计报告、概算书、图集、规划图、影像资料归集等成果,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5勘测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 18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测设计工作(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始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设计标准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2.7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最终批复勘测设计费的 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和③、④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社保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通过中国“裁判文书(******/wenshu.html)”查询,近三年(2022年9月1日年至投标报名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 10 月31日 09 时00分至2025年 11 月07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8.2开标时间为:2025年 11 月 21日 09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农村局
电 话:******
招标人:******服务中心
联系人:毕研坤
地 址:东宁市东宁镇南山路52号5楼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达国际花园2号楼0单元110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