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宣传部南乐县2024年农家中心书屋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乐采购磋商-2025-9 | |||||||||||
******宣传部南乐县2024年农家中心书屋建设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5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2024年全县26个农家中心书屋出版物采购、配送并上架登记造册、全县数字农家书屋阅读平台使用及维护等;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详见采购需求); 5.2、采购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方案》采购,如因出版单位缺货、断货等,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调换相应出版物,且必须是正版、全新、质量合格。如发现盗版,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免费将采购配送的图书制品的电子数据提供给采购人。电子数据内容包括:出版物名称、书(版)号、出版单位、定价等,并与实际到货清单一致。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5.7、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 2、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供应商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6月05日 至 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6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响应性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3.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宣传部 | |||||||||||
地址:河南省南乐县光明路 | |||||||||||
联系人:冯雪艳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濮阳市京开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正大中心1号楼 | |||||||||||
联系人:王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濮阳市京开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正大中心1号楼 | |||||||||||
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