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北票市东官营镇东官营村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备案。以北发改备【2024】1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票市东官营镇东官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票市东官营镇东官营村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东官营镇东官营村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占地面积35583.26平方米,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1、室外给水工程 。2、室外污水管道工程。3、室外雨水管道工程。4、路灯及亮化工程。5、道路及硬化工程。6、栽种绿化和铺装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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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10日 开工至 2025年05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2)外省施工企业开标前需在辽宁省外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企业信息报送。(3)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卫先生 | 姓名: | 卫先生 |
单位: | 北票市东官营镇东官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单位: | 北票市东官营镇东官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北票市东官营镇东官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票市东官营镇东官营村 | 地址: | 北票市 |
邮编: | 122127 | 邮编: | 122100 |
联系人: | 卫先生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王先生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