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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工程(石上镇)二至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宁都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工程(石上镇)二至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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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11-04
招标文件下载

宁都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工程(石上镇)二至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工程(石上镇)二至三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都县城头村、池布村。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投资******.41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80元;

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61元。

2.3招标金额: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167日历天(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及内容:田块整治工程,包括耕作层剥离、回填土方平整田埂修筑,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新建水陂、现浇农渠、斗渠、土质农沟土质斗沟、涵管工程、机耕桥、下田板等,田间道路工程,包括新建生产路新建机耕道等,其它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标志牌工程详细工程量见规划图及附表(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项目共个标段,本项目为二至三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 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质 量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且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  连续近 6 个月 (指开标前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 6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

(8)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四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各一名) 四大员均应有上岗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

(9)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1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供本企业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详见附件),开标后发现投标人近三年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或虚假承诺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和记录不良行为;如中标的还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11)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必须为“见索即付 ”形式,且须提供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 用等相关原始凭证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2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近5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7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业绩,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彩色截图查询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网上不能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可,造成废标原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现场答辩: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建造师现场答辩,答辩开始时间以不见面开标大厅的通知时间为准,答辩人必须在15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答辩,未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答辩人现场答辩时应提交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建造师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答辩时间为30分钟,答辩期间不得违反答辩纪律,否则按照零分处理,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委员会或者招标人通过“江西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拟定中标候(备)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备)选人。注:①投标人使用特级资质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核查标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②投标人使用一级资质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核查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15人以上。③投标人使用二级或三级资质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核查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3.5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1104日起至2025年112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0点30分前;

7.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10点30分前(北京时间)

7.3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8. 有关说明

8.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在建工程中已担任项目负责人的;4、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注: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有以上情况,公示期内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但该标段的平均值(B 值)不变。

 

8.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8.4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5 标段申报及定标原则:宁都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工程(石上镇)六个标段。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参与施工标6个标段中任意标段的投标或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六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本项目开评标顺序:按标段标段)

8.6依据《住房和城乡******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或在其他单位缴纳了社保等的“挂证”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8.8本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调整实施范围或增减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8.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社会保险 ”缴纳原件的扫描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社会保险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10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及业主单位临时抽查,具体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有关文件执行。

8.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赣州市宁都县

联  系  人:童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龙溪路27栋一单元3楼302

联 系  人: 欧阳女士

电  话:******

******农村局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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