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某污水处理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咨询项目
预成交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BRR24-ZB3-ZB-020-032)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1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4月14日22时00分00秒
本采购项目葫芦岛市某污水处理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咨询项目(采购编号:BRR24-ZB3-ZB-020-032)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排序 | 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 应答报价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服务期限 |
1 | ******事务所 | 7.45万元(人民币)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 | ******事务所 | 9.5万元(人民币)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3 | ******事务所 | 8万元(人民币)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 及编号 |
1 | ******事务所 | / | / |
2 | ******事务所 | / | / |
3 | ******事务所 | / | / |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事务所 |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2 | ******事务所 |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3 | ******事务所 |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电话:******)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三、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8号16层西区
联系人:孙霁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卢晓娜、靳国玉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