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阜新市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阜新市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6月4******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要求、投标价得分、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投标价得分、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推荐意见 |
1 |
2 |
3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预期中标价(元) |
******.00 |
******.00 |
******.00 |
第一信封 评审总分 |
93.73 |
97.00 |
93.90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目标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工期 (日历天) |
112 |
112 |
112 |
******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臧峰 |
建造师证 |
辽************ |
|
|
|
交安B证 |
辽交B22G01173 |
||||||
2 |
项目总工 |
张修豪 |
职称证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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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朝阳市2023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二标段 |
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
朝阳市 |
2023年8月13日 |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于宝龙 |
建造师证 |
辽******9525 |
|
|
|
交安B证 |
辽交安B19G00383 |
||||||
2 |
项目总工 |
李美娇 |
职称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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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标线修复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 |
2024年1月 |
******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马丹 |
建造师证 |
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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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B证 |
辽交安B(23)G00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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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项目总工 |
张景 |
职称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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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宿州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施工(G237济宁线、G344东灵线、S243葛夏路、S302高黄路S401单砀路、S406白曹路)4标段 |
******服务中心 |
宿州市 |
2023年11.26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1******有限公司,未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 (15)项规定。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9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38号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
******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邮编:123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 181 号泰宸商务大厦 A 座 12 楼
邮 编:110001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