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74115号 二、合同名称 :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蓟州区〔2025〕391758号 四、项目名称 :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委员会机关 地 址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北路1号 联 系 方 式 :****** ******有限公司 地 址 :河西区绍兴道津滨雅都公寓1门711-714 联 系 方 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华为L540X-A101 主要标的数量:3 主要标的单价:0.6484(万元) 合同金额: 1.945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照合同执行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0656.pdf
******委员会机关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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