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朝阳市北票经济开发区施可丰生态环保产业园智慧化工园区二期服务项目已经由******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市北票经济开发区施可丰生态环保产业园智慧化工园区二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北票经济开发区北票经济开发区施可丰生态环保产业园智慧化工园区 2.工程规模:建设Vocs监测系统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雨水排口在线监测系统;危化品运输车车辆停车场;化工园区平台,分为六大部分: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应急调度的服务。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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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 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700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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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9日。
2.领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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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 3、与项目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服务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6、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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