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韶山市清溪镇第一批统筹计划资金中修换板工程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1-04
韶山市公路养护中心的2025年韶山市清溪镇第一批统筹计划资金中修换板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韶山市清溪镇第一批统筹计划资金中修换板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2025]0063号 ;
3、采购代理编号:XTCY-JT2025-011;
4、采购项目预算:******.00 元;最高限价:******.00 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þ竞争性磋商¨询价
8、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60天。
10、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投标保证金:******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供应商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主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需求 | |
整包 | 2025年韶山市清溪镇第一批统筹计划资金中修换板工程 | 1项 | 技术及服务 | 合同条款 |
1、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1、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采购【2022】17号)的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基本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þ福利性单位。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乙级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员工和无在建工程;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5年11月05日 至2025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到******有限公司(地址:韶山市清溪镇韶山北路2号源丰宾馆2楼)获取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地点:******有限公司(地址:韶山市清溪镇韶山北路2号源丰宾馆2楼);
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地址:韶山市清溪镇韶山北路2号源丰宾馆2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银、刘靖
2、电话:0731-******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韶山市公路养护中心
(2)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
(3)联系人:汤孝雷
(4)邮 编:4113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韶山北路2号源丰宾馆2楼
(3)联系人:刘银、刘靖
(4)邮 编:411300
(5)电 话:0731-******、******
(6)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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