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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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内容
由我单位代理的哈密市伊吾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现对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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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及分值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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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0分) |
职称 (4.0分) |
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4分; 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含)以上技术职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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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第三章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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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及分值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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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0分) |
职称 (4.0分) |
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4分; 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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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所有内容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如未及时领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人防办)
联系人:闫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南大道15号鑫嘉瑞大厦7楼
联系人:钟莎莎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