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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人力劳务资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凌源市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人力劳务资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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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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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人力劳务资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7-08

   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人力劳务资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82-00047 ******学校食堂人力劳务资源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一章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后勤从业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学校食堂后勤从业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学校以财政拨款到位即时给付中标方。

5.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6.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7.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8.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服务需求

******学校上学时间,每周至少5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上岗前需投标人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能熟练且专业使用食堂设施设备,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学校涉及工人546人,194人大师傅工资标准每人85元/天,352人一般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每人65元/天。保险每人每年200元.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范围、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

(一)工作范围

1.负责原材料领用、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加工制作,注意饮食卫生。

2.负责餐具、用具、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加工及就餐设备日常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二)岗位工作职责

1.厨师岗位职责

(1)在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的领导下,执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标准。

(2)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副食品的制作等供餐工作。

(3)完成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分配的各项工作,遵守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本工作区域内的清洁卫生,食材及调味品等按要求保管并摆放整齐,灶台灶具保持光亮整洁无油污,地面无积水杂质,环境干净整洁等。

(5)完成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其他服务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蔬菜、肉类等食材的清洗、切配、分类,面食的加工制作、蒸烤等。

(2)负责食堂所需的各种餐具的清洗及供应,确保食堂有足够的餐具使用,保持就餐桌椅、碗柜的干净整洁,调料、用具等按规定摆放整齐。

(3)严格按洗碗程序清洗餐具,未经消毒餐具一律不准使用。

(4)负责保洁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5)负责完成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派遣员工要求(见下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要求
1 厨师 194 1.男,年龄60 周岁及以下;女,年龄55 周岁及以下;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熟悉各类烹调方法,能熟练掌握2种以上菜系;3.提供身份证,具有有效期内的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餐饮)。
2 其他服务人员 352 1.男,年龄60 周岁及以下;女,年龄55 周岁及以下;2.提供身份证,具有有效期内的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餐饮)。

四、劳务派遣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按照采购人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控制中心或卫生部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且保证在服务期间内健康证始终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处理保险理赔、定期提供员工培训************学校餐费标准执行。

4.派遣员工入场前,必须接受采购人对进场派遣人员的身份确认,入场人员实际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派遣人员进场。

5.派遣员工************银行征信报告等个人资料。

6.投标人应定期(每学期不少于1次)与采购人就派遣员工的品德、技能、考勤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及格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更换;投标人应定期(每半年不少于1次)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调查掌握派遣员工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派遣员工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人与派遣员工之间的管理矛盾。

7.投标人可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调整人员变动,但不可减少人员,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服务人数。

8.要配备与校园就餐和供餐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由中标单位聘请和安排,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得私************学校无关。

******学校相关会议,参与安全卫生检查或处理相关事件。遇突发紧急事件,投标人应1小时内到达事发现场,处理相关事宜。

10.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相关规定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应接受晨检,出现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待查明病因并治愈后方可复岗。

11.中******学校进行岗位实操培训,让派遣员工熟悉食堂环境与工作流程,培训合格后上岗,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培训。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提出的用工需求及时派遣人员到岗工作。

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并按采购方要求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保险理赔等相关业务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派遣人员工资。

3.投标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经采购人核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和其他福利。非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缴存标准和比例。

4.投标人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和管理。

★5.投标人须有备用人员储备能力,人员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数量******学校食堂运营情况。

(三)服务责任

1.因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投标人除协助采购人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投标人挪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四)派遣员工的管理

1.投标人应教育派遣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2.采购人负责派遣员工的岗位安排、工作调度、监督及考核,协助投标人进行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及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项。

3.派遣员工不服从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违反采购人的劳动纪律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通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4.派遣员工从采购人领取的工作设施、配件及其他物品,由采购人负责登记管理,员工离职时一并交还采购人。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考核意见优先接收食堂现有服务人员。

2.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劳务派遣人员离职或病事假及享受探亲假等而出现缺岗的现象,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补齐,不得空岗。如出现空岗,则由投标人负责对及时补位人员的经济补偿,采购人则不再支付空岗人员空岗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3.采购人有权随时对投标人提供的实际运营岗位、人数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投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

4.投标人应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餐饮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如遇采购方加班、招生、临检、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或突发情况,投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协调安排。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5.须承诺在近3年内,在其他采购人单位从事服务保障期间,没有发生员工违反采购人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23时59分至2025年07月16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提交至邮箱(本项目接收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箱:******),并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5、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开标解密时长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响应)。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APP观看开标会,会议号为184 989 189。 6、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教育局 地  址: 凌源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地  址:辽宁省凌源市铁西二街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凌源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账号:************11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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