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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子湖镇余石村耕地功能恢复及永农非粮化整治复垦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天子湖镇余石村耕地功能恢复及永农非粮化整治复垦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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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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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安吉县天子湖镇余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天子湖镇余石村耕地功能恢复及永农非粮化整治复垦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ZCCG-ZX-2025-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内容及要求

数量

招标控制单价

/亩

1

苗木自行处理,农田带水整平,沟渠修复,树根清理干净等

510亩

(以实际验收面积为准)

900

注: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试验检测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材料运输费及装卸费、二次搬运费、夏季施工费、配合费、水电费、抽水费、成品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验收费、资料费、利润、中标服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2、本项目以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超单价限价的无效。

3、服务期:30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以下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04日至2025年061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有限公司******街道后寨路安吉大道绿城诚园23幢9、10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4、供应商以邮寄报名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报名,联系邮箱******1@qq.com , 联系电话:******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616下午14: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人民政府505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2025年0616下午14:00

九、磋商地点:******人民政府505会议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银行转账、网银汇款等方式(缴纳时须注明本项目编号ZCCG-ZX-2025-009),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商行灵芝支行

号:************

十一、其他事项: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磋商响应人信息(格式自拟,填写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二)磋商答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1@q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col/col******40/index.html

(四)告知事项

1、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

2、采购人:安吉县天子湖镇余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

安吉县天子湖镇余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有限公司

2025年60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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